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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
2017年7月31日  淄博刑事律师
  【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
  一、1克可卡因=0.2海洛因;
  二、毒品海洛因纯度不足25%时的折算公式
  被缴获毒品数量×被缴获毒品数量的纯度(x %)÷25 %.
  提示:,以含量为25%的海洛因视为刑法中规定的海洛因。此后,也一直要求对死刑毒品案件不仅要做定性分析,而且要做定量分析,即含量鉴定。因为发现有些涉案毒品大量掺假,含量很低。比如1000克海洛因,含量是1%,仅相当于含量为25%的海洛因40克。而国际上通行标准是含量达到25%的海洛因才视为纯品,所以最高法院当时规定按25%折算。
  1997年制定新刑法时,有的部门提出,搞毒品含量鉴定要求比较高,基层公安机关无论是财力物力人力都达不到。所以1997年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从那之后,公安机关不再做纯度鉴定,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也只鉴定定性。不做含量鉴定的话,法院只能按照数量量刑,不很科学。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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