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公安部公布十大假冒伪劣犯罪案件
2016年1月27日  淄博刑事律师
  北京7月17日讯 记者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今天对外公布了公安机关近期公布的十大假冒伪劣犯罪案件。

  这十大案件是:

  (一)苏皖鲁豫公安机关联手摧毁一个特大制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奶制品犯罪网络

  2012年6月12日,公安部组织指挥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奶制品集群战役统一收网行动,摧毁制售假犯罪团伙5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3个,抓获许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假冒“蒙牛”、“伊利”、“旺旺”、“雪碧”、“银鹭”等品牌奶制品、饮料等90余万件、包装箱20余万件、商标标识50余万件,以及喷码机、封塑机等制假设备12台(套),涉案金额695万元。

  今年4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机关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当地一食品城进行巡查时,发现某食品商贸店内存在大量假冒“蒙牛”、“伊利”等知名品牌奶制品、包装箱及打码机等工具,遂对该案开展立案侦查,经过深入摸排经营,逐步侦控发现一个涉及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多个省份的假冒伪劣奶制品犯罪网络。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立即召开苏皖鲁豫案件协调会,部署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对这一跨地域犯罪网络及其关联线索开展联合侦控,形成合力攻坚的集群战役攻势。经缜密侦控经营,6月12日,公安部派员坐镇指挥,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地分进合击,共出动警力240人次,对纳入侦查视线的涉案目标实施精确打击,一举突破全案,彻底铲除了这一犯罪毒瘤。

  经查,2009年以来,许某伙同赵某等人在江苏徐州设立地下加工窝点,从河南商丘等地购进假冒包材,从山东枣庄等地购进劣质奶制品原料,加工包装制成假冒“蒙牛”、“伊利”、“旺旺”、“雪碧”、“银鹭”等品牌奶制品、饮料后,通过“物流”和现场批发等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地的经销商,最终流向各地的食杂店、小卖部。经查,许某、赵某等人生产的假冒品牌奶制品系添加剂、防腐剂、甜蜜素和水勾兑而成。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假冒食品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由于假冒品牌食品成本低廉,经济利益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以假冒品冒充品牌产品并以正品价格销售谋取暴利。这些假冒食品大部分被销往农村周边地区以及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为密集的商店。因车站、码头人员流动较为密集,一些群众防假反假意识不强,特别是低收入者贪图便宜,更愿意购买价格偏低的商品,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假冒食品流入市场的“可行性”。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假冒食品犯罪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假冒包材仿真度高,消费者难以辨识。公安机关办案中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在品牌、产品名称上与正品具有相同、近似的特征,而且在图案、色彩、设计等方面仿真度极高,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购。二是犯罪团伙组织化程度高,涉及范围广。大量不法分子以制假售假作为生存手段,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多人纠结、团伙作案,实施常态、持续、大规模的制售假冒伪劣犯罪活动。有的盘踞一方,连续作案;有的成批流窜;有的相互策应,共牟暴利。三是犯罪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为逃避打击,犯罪团伙在各生产窝点外围均安排专人,负责观察执法车辆和执法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风报信,使犯罪团伙能在第一时间隐藏假冒产品及制假设备,尽快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假冒食品,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打击此类犯罪,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

  (二)“3.09”特大假农资案

  日前,经过近两个月的深入侦查,公安部组织指挥河南、江苏、河北等地公安机关开展 “3.09”特大假农资案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捣毁生产、仓储、销售假农资窝点8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4名,打掉团伙28个,查获制假设备42台,缴获假冒伪劣“杜邦”、 “拜尔”、“仙隆地宝”等农药146个品种3100余万瓶(袋),半成品8000余万瓶(袋),生产原料136吨,包材11.2万套;假冒伪劣“佳美施”、“沃而丰”等化肥730余吨;假冒伪劣“先玉335”、“天光一本”等种子145袋。据统计,该案缴获农资涉案价值近5亿元,系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值最大、假冒品牌最多的一起假农资案件。

  今年3月以来,公安部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坚持将农资打假作为第一战役,进行专门部署,迅速掀起强大打击声势。期间,河南省公安机关接一群众举报称,其购买的十余瓶农药经到农业部门检验不合格。根据该线索,河南省公安机关逐步发现一个以河南郑州为生产源头,销售下线涉及全国多个省份的假农资犯罪网络。鉴于该案涉案金额大,销售网络分布范围广,公安部立即部署河南、江苏、河北等涉案地公安机关实施联合侦控,查明、锁定一大批制假售假人员及其窝点,并及时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突破全案。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现已查明,孔某、左某、房某等人在郑州多个地方设立地下窝点,大肆生产假冒伪劣“杜邦”、 “拜尔”、“仙隆地宝”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农药,通过物流渠道,将假冒伪劣农资批发销售给江苏、河北等地犯罪团伙,再经这些团伙层层批发转售,最终通过各地一些不法农资经营部、游商走贩等卖给农户。经农业部门检验,本案缴获的假农药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严重超标,如施用于农作物,不仅可能造成农作物减产,而且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当前,受经营门槛低、犯罪收益大、侵害对象防范意识差等诸多因素影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形势十分严峻,不断发展蔓延,呈现 “四有”特点:一是有规模。农资犯罪团伙通过犯罪收益积累、扩大产能,不断发展为有计划、上规模的集团化经营。一些制假售假团伙甚至注册成立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从事犯罪活动。二是有技术。由于农资行业特殊性,犯罪分子多为深谙农资技术、生产管理和销售渠道的“业内”人员。此外,各种造假“高新技术”也在农资造假中得到应用,如一些案件查扣的假包装、商标标识仿真度极高,甚至具有电话、短信防伪查询印证功能。三是有网络。假冒伪劣农资的原料生产、成品加工、分装、运输、销售等环节往往由不同团伙、在不同地域分别完成,形成了产、供、销跨区域犯罪网络。这些团伙一般都采用订单式生产,相互之间单线联系,且多使用假名,行为隐蔽,手段狡猾,发现和查处难度大。四是有规律。春季为假种子案件集中高发期,夏季、秋季则为假农药、假化肥案件的多发期。同时,因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时不同,上述季节性规律特征也存在地区差异。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假农资犯罪严重坑害农民群众利益,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假农资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防范假农资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湖北雷某春等人特大制售假药案

  6月13日,公安部组织指挥湖北、内蒙古、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陕西等省、区、市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全线出击,成功破获湖北雷某春等人特大制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捣毁生产销售窝点20处,缴获“藏王肾宝”、“心脑痛脉胶囊”、“骨胳通”、“熊胆益祝明”、“中华鹿鞭宝”等70多种假药3.8亿粒,制假设备60多台,涉案价值2.4亿余元。

  今年3月20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侦查发现一起销售假药案件线索,经深度经营,研判梳理出涉及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地50余条制假、售假案件线索。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立即组织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落地查控,深挖扩线,牢牢锁定制假、售假窝点和主要犯罪嫌疑人,于6月13日全线出击,一举突破该案。

  2011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雷某春等人在湖北公安县一处渔场内设立假药生产窝点,将含有“西地那非”等成份的假药原料,加工成丸、片、粒等假药半成品,交由湖北武汉的陈某兵、天门的杨某、宜昌的陈某方等人,将半成品包装成“藏王肾宝”、“心脑痛脉胶囊”、“骨胳通”等各种假药成品,销往全国多个省市的药店、保健品店。该团伙生产假药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套盒,将假药直接套装在标有国药准字号的药盒当中,冒充正品药对外销售;二是虚编国药准字号,印制在药盒上,将假药包装后对外销售;三是编造药品名称对外销售,如“金肾宝”、“虫草金刚丸”等数十种药名。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假药犯罪猖獗,不法分子不择手段,丧尽天良,伤天害理。有的不法分子收购真药包装材料等,利用低档原料药、盐水、过期药等自行灌装、勾兑,生产假药;有的不法分子为制造确有疗效的假象,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成分;有的不法分子伪造、变造批文、批号生产假药。这些假药危害十分巨大,经药监等有关部门鉴定,不仅无任何疗效可言,而且有的假药轻者造成贻误治疗,重者引发其他疾病,甚至危及生命。目前,制售假药犯罪已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犯罪产业链条,且地域特点明显,同乡之间通过亲属关系“以老带新”逐渐发展;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之间“结帮不结伙”,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在制售假药相关资源、价格上做到信息共享。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以及一些不法药店、诊所已成为假药主要流通渠道。其中,网络兜售假药情况突出,一些网站、网页上假药信息充斥。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假药犯罪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全国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保障民生的宗旨,会同药监等部门,深入排查假药犯罪案件线索,继续保持对制售假药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切断假药生产销售犯罪网络,坚决摧毁假药犯罪产业链条。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药品事关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莫贪图便宜通过网络、小诊所、小药店购买药品,请选择医院就医和从正规药店购买药品,谨防上当受骗;切莫将过期药销售给他人,谨防害人害己;切莫将药品包装盒随意丢弃,打开包装使用完毕后应作损毁性处理。

  (四)方某、蒋某莲等人制售假冒品牌妇幼用品案

  7月13日,在公安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湖南、浙江、重庆等17省、市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出动300余名警力,联手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品牌妇幼用品犯罪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方某、蒋某莲等41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6处,缴获制假设备35台(套),查获假冒“护舒宝”、“苏菲”、“益母草”、“七度空间”等品牌卫生巾成品1600余万片,半成品100余万件,包装袋、包装箱20余万件。

  今年4月,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在居民走访时,许多居民向公安机关反映,当地一些小超市、便利店出售的卫生巾等妇幼用品在使用后出现了发炎、瘙痒等症状。公安机关对此立即展开侦查,围绕涉案妇幼用品的生产来源开展调查,逐步发现了一个涉及全国17省、市的特大制售假冒品牌妇幼用品的犯罪网络。台州市公安机关立即将案件层报公安部。鉴于此案涉及地域广,案件性质恶劣,公安部部署各涉案地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案侦工作,要求彻底摧毁生产、批发、零售全部犯罪窝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7月13日,各地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指挥下全线出击,一举突破全案,16处犯罪窝点全部捣毁,4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犯罪嫌疑人方某、蒋某莲等人在湖南长沙设立制假窝点,从广东周某峰处等人处购进卫生巾等妇幼用品的片料和假冒卫生巾的包装材料,包装加工成成品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下线,通过物流发货并安排销售。该团伙下线以每箱100元至150元的价格对外批发销售。经初步查证,该团伙自2008年8月以来,已累计销售假冒品牌卫生巾3000余万包,合计3亿余片,涉案金额达1.5亿元。

  专案组民警介绍,该案涉及地域广、案值巨大,不法分子所售产品外包装高度仿真,普通消费者难辨真伪。而且产品生产环境恶劣,到处是尘土、垃圾,没有任何卫生、防疫方面的设备和措施,产品质量低劣,细菌严重超标,危害人体健康。不法分子将假冒产品销往全国17个省、市,特别是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通过农村小超市、便利店等销售给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同时,不法分子采取向销售商返还现金、提供陈列费等促销手段,提高批发销量。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假冒产品追求低成本、高收益,采取链条化的生产模式,产品根本没有质量保障。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要相信“假冒不伪劣”的说法,要仔细观察有无防伪标识等,注意索取发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联系厂家、商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有关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纪某等人特大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案

  近日,河北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特大制售假冒伪劣日化用品案,抓获纪某等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捣毁专业生产假冒日化用品、印制假冒包装的制假工厂、仓储窝点12处,查封生产线2条,缴获假冒“舒肤佳”等品牌香皂近7万块,假冒“碧浪”、“立白”、“奇强”、“奥妙”等商标的包装袋1300万个,以及搅拌机、彩印机等制假设备22台(套),涉案价值620余万元。

  今年5月,河北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石家庄市深泽县有一个涉嫌专门生产假冒伪劣日化用品的地下窝点,且出货量较大。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将该案列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督办案件。河北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经过艰辛努力和缜密细致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固定了犯罪证据,并瞄准犯罪嫌疑人刚刚生产、储存一批假货,准备向外发售的时机,果断采取集中收网行动,人赃俱获,成功破获全案。

  据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现已查明,2012年1月以来,纪某在河北深泽县租赁厂房,购置国光牌dnay800型大型彩印设备,非法印制假冒“舒肤佳”、“碧浪”、“立白”、“奇强”、“奥妙”等品牌日化用品包装材料,并从周边小化工厂购入质量低劣的皂料、香精、泡花碱等原料,以有效成分远低于国家标准的配方、配料生产假冒伪劣香皂、洗衣粉。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过“亮剑”、“破案会战”持续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受到一定程度遏制,许多不法分子慑于公安机关打击威力,躲避“风头”退出制假行当,很多团伙“无单可接”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但是,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继续从事造假行当。而且为逃避法律制裁,造假分子的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狡猾,如在此案中,纪某为隐匿其犯罪活动,采取了货物与假冒商标标识材料的“货标分离”手法,他与购买假冒伪劣日化用品的不法批发商勾结、商议,由其将香皂、洗衣粉装入标称“晾衣架”的纸箱或无标识的大容量编织袋内,与假冒“舒肤佳”、“碧浪”、“立白”、“奇强”、“奥妙”等商标的包装袋分开运输,各地不法批发商收到货物后,再自行组装销售。纪某被抓获交待,“2011年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没敢造假,今年以为‘亮剑’结束就没事了,没想到还是栽了”。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