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破坏武器装备的会不会判处死刑?
2015年9月21日  淄博刑事律师
破坏武器装备罪是指非军职人员以泄愤报复等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所谓“武器装备”,是指武装部队使用和配发的各类武器及其配套和弹药、仪器、器材、装备附件的总称;所谓“重要武器装备”,是指大型火炮、坦克、舰艇、飞机、尖端武器等;
武器是国家专有所有者,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故意破坏武器是对国家权利的的极端挑衅,是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因此,犯此罪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判决死刑是无法避免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 破坏武器装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因破坏武器装备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