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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罪会判死刑吗?(投毒罪已改为投放危险物
2015年2月7日  淄博刑事律师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但是没有法律修正案或者立法解释将之推及刑法第17条第2款。那么对于该条文的理解就会有疑问,到底是只涉及投毒行为,还是涉及包括投毒行为在内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投毒罪在特定情况下可处判死刑。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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