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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限期
2015年1月27日  淄博刑事律师
拘役的限期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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