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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2014年10月30日  淄博刑事律师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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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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