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文书
文章列表
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决定提审用)
2014年7月27日  淄博刑事律师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6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
×月××日以(××××)×刑×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被告人×
××犯××罪,判处……(写明判处内容)。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此处写明引起本院决定提审的来由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
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