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广东毒品犯罪的特点
2014年4月18日  淄博刑事律师
  广东目前毒品犯罪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出现大宗化趋势,犯罪数额不断增大。
  特点:团伙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毒品数量越来越大,上百克、上千克甚至几千克的毒品犯罪案件不时出现。今天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的刘招华制造、贩卖毒品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制造、贩卖“冰毒”的数量就达12吨。
  二是海洛因毒品犯罪所占比例较大,新型毒品犯罪不断增多。
  特点:在毒品犯罪中,海洛因毒品犯罪所占比例较高,约占80%左右。而且,海洛因的纯度越来越高,有的竟高达90%以上,危害非常大。同时, “冰毒”、“摇头丸”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出现了一些制造“冰毒”、“摇头丸”的工厂或者藏毒窝点,严重危害社会。其他新型毒品犯罪不断出现,如硝甲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麻古等。最近,广州还出现一种被称为“六角”的新型毒品,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发现。
  三是跨省区、跨境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多。
  特点:国际贩毒集团利用广东地理位置及交通网络上的便利条件,与国内毒品犯罪分子相勾结,进行双向走私毒品犯罪活动,形成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一条龙”,危害极大。
  推荐阅读:
贩毒量刑标准
走私毒品罪的方式
论贩卖毒品罪的连续关系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