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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特大污染的两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2013年11月25日  淄博刑事律师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已对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水污染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区环保局监测站站长张明日前已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其他相关责任人的问题正在调查之中。
  
  据介绍,今年2月底3月初,犯罪嫌疑人宋世英在接到并听取了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关于污水中氨氮含量严重超标、下游出现死鱼的报告后,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和监测结果不闻不问,既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又不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以至于发生川化集团继续排污,导致沱江流域发生严重水污染事故并造成特大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张明,在接受主管领导安排的环境监测任务后,严重失职,不及时向上级报告监测数据,为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提供决策依据,导致沱江流域发生严重水污染事故。宋、张二人的行为均涉嫌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沱江流域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后,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对这起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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