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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境打鱼想赚钱 偷越国境获刑入狱方知悔
2013年9月27日  淄博刑事律师
抚远县农民刘某某、赵某在农闲时经常下江打鱼,听说俄罗斯境内鱼多,就铤而走险越境打鱼。日前,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以偷越国境罪判处刘某某、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9月10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某、赵某来到位于黑龙江33公里处俄罗斯水域进行下钩捕鱼时,被俄罗斯边防军发现并抓获。经中俄双方边防军会晤被移交回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赵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且系共同犯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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