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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代理人
2013年3月22日  淄博刑事律师
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
什么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什么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什么时侯可以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 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什么人应该获得指定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 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罪轻或者减轻、 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合法权益。
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可以查阅、摘抄、复制 本案的诉讼文书、 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 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 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 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 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 有关的材料, 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 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 有关的材料。
什么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来源: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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