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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哪时候开始算更为妥当 死刑缓期与缓刑之间的区别
2023年3月18日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律师,淄博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哪时候开始算更为妥当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哪时候开始算更为妥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者送达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应当减刑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限以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判决、裁定执行通知书回执,经看守所盖章后附入人民法院的诉讼案卷。

执行机关在接收罪犯时,有收押审查权。

收押审查的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和是否有误。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是否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对于符合收押条件的,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对于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执行机关有权拒绝收押。监狱不收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由公安机关将执行通知书退回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监狱不予收监的罪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决定将罪犯交付监狱收监执行,并将收监执行决定书分别送达交付执行的公安机关和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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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与缓刑之间的区别

死刑缓期与缓刑之间的区别

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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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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