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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结果笔迹鉴定法院会采纳吗?笔迹鉴定起收笔特征的期限是多久?
2023年3月18日  淄博刑事律师

  张通亮律师,淄博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通亮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没有明确结果笔迹鉴定法院会采纳吗?

一、没有明确结果笔迹鉴定法院会采纳吗


一般来说,没有明确结果的笔迹鉴定法院不会认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在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一般是一方因当事人认为对方所提供的书面证据上的笔迹系伪造或变造,故而申请笔迹司法局鉴定,以确定该材料上的笔迹是否系当事人本人所写。


根据举证规则,在正常情况下,应由主张该书面证据系伪造或变造的一方承担举证,并由其向法院申请进行笔迹司法鉴定。如果最终的鉴定结论是不能确定该该材料上的笔迹不是当事人本人所写的,当事人所主张的该证据不是本人笔迹的主张就不能成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院应主持对方当事人的相应主张。


一般来说的话,这个是可以申请进行笔记的鉴定的。但是,对于这个笔迹的鉴定结果,一定是要真实而且准确的。是要跟这个案子相关的,而且其相关联的程度是非常大的。这样子才可以采纳这个笔迹的鉴定的。如果不明确的话,一般不采纳 的。






笔迹鉴定起收笔特征的期限是多久?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


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3.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


二、结婚户口迁移程序、结婚户口迁移怎么办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三、结婚户口问题、结婚户口本、结婚迁户口


1.居民因结婚,需在市区和同一县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人户一致、正当合理”的原则,由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2.实行“网上迁移”的地区,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3.重庆、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北京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四、集体户口结婚


集体户口迁入: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证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持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4.集体户口的也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5.不能提交集体户口卡的,可以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6.不过办完结婚证后,户口就不能再挂靠在集体户口中了,当务之急是赶紧买个房子把户口迁进去,二手的也行。


我国的相关的当事人,在结婚后应积极得办理这类户口的迁移。相关的迁移也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有相关的当时人员进行相关办理机构,根据当地的人口政策,相关的部门和派出所进行相关的审理,办理这类人员的相关的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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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亮——淄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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